8月31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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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存在,为充分落实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防控措施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取消暂停举办人以上活动要求,会议、会展、商业性演出、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及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的举办方,要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控制参展参会及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的密度和规模,并建立人员信息库,原则上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不参加相关线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有中高风险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居家管理期间禁止参加相关线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
二、落实文旅防控措施
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