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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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1/13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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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大一女生的求助帖走红网络,她希望母亲给自己每月元的生活费,但遭到拒绝。她觉得自己很委屈,认为一个月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花。

当今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大大超过父母的预期和想象。

正如这位大一女生,认为母亲给的元生活费根本不够用,而她母亲则认为每月元是根本花不完的。

在校大学生每个月需要多少钱生活费?

据调查:除了国外,就国内院校来说,一个月元,足够学生的日常开销;一个月-元,是绝大多数大学生的消费区间;一个月-元,是以少部分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在往上,就是“土豪”级别了。

根据调查,我国目前工薪阶层平均实际月收入尚不足元,就拿笔者最熟悉职业教师来说,一般中西部省份的基层教师,20年教龄以上的每月到手工资尚不足元,更别说刚入职的年轻教师。而我们的这位女大学生一张口就要每月元生活费,这实在是太不理解民间疾苦!

可以断言,该女生的无理要求是智商不在线、虚荣心理、扭曲的消费观、严重的超前消费的在作祟的结果!甚而我们可以断言,有此类扭曲价值观的年轻人应该不在少数!而这正给非法校园贷乘虚而入的机会!屡禁不止的非法校园贷造成的一件件悲剧犹在眼前,这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警醒。

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属于信用贷款,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一种借贷金融服务。在校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在校园贷平台完成提交个人身份资料、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等借款流程操作,就可以申请到一定额度的信用借款。

校园贷是否合法,主要看它的利息,如果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借贷利息的标准,肯定是违法的。贷款进校园,本来是用来解决一些无力承担某些费用的家庭的燃眉之急,缓解学生经济压力的,也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

事实上,更多的是刺激了超前消费、过度消费。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学生网贷平台的增多,某些高利贷便成了伸向学生的魔爪,“校园贷”逐渐演变成“校园高利贷”,让很多学生最终无力偿还。

年,有记者走访了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等高校。

海南师范大学的小符说:“每个月生活费元,在同学当中属于经济来源较少的。身边也有过度消费的同学,但目前没有酿成太尴尬的局面。”

海口经济学院的小张说:“我用过唯品会的‘唯品花’买过东西,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条件。”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的小王说:“对于男生来说,校园贷主要用于购买数码产品。但是数码产品往往价格昂贵,只能走一些所谓的捷径。”

琼台师范学院的小刘曾经使用“趣分期”、电商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电子产品。她说:“想买东西但生活费不够时,就可以先买,下个月再还上,压力不会太大。”

很明显,这些贷款购物,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将经济压力转移到以后。

近年来,学生因为借了校园贷的利滚利,欠下了巨额贷款,最后无力还款,导致跳楼、自杀、裸持等悲剧频频发生。正值花样年华的大学生像掉进了黑暗的陷阱,一步步走向深渊。

19岁女大学生“裸贷”,欠下1万多元的校园贷,为了偿还利息,多次借钱,最后被借款人拍下了裸照。走投无路,告诉了父母,父母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才停止还款。

一位在校大学生在钱站成功借款三笔,共借款20元,到期时,需要偿还金额高达6万元。因无力偿还,该学生不得已退学,一度甚至想要轻生。

年6月,“裸条”借贷现大学生群体,即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不还钱被威胁公布裸照。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河南某在校大学生,用自己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最后,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今借到”平台就累计57万多,累计笔数共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据统计,因“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没有一例是因为缴不起学费、生活费导致的。说到底,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同学之间无意义的虚荣和攀比是根本原因。

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所高校近5万大学生,并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调查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占一半。只要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大学生金融服务成了近年来P2P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

对于校园贷的死灰复燃,校园贷害死人事件的层出不穷的问题,全社会都应该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严厉治理,免得危害大学生,造成不可挽救的悲剧。

为此,各个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很多措施来规范治理校园贷的问题,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这个业务。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的文章。

北京市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郑博也表示:要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

广东财经大学张老师建议,应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风险意识,培养学生的“财商”。大学生只有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消除懵懂的借贷心理,才能理性借贷,不被一时的享乐冲昏头脑。

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该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经济遇到困难时,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千万不要通过不正规的借款渠道去借款。

如何引导学生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金钱观、消费观、信用观?

学校积极开展宣教工作,增强学生对校园贷危害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多了解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

呼吁国家不断完善征信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契约精神。珍惜个人信誉,不留信用污点。教育大学生不要因小失大,要有保护个人信息和留存相关凭据的意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相信网络、短信等提供的信息。

培养理性消费观,不盲目攀比、过分虚荣,做到量入为出。真实评估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要利用借贷满足自身的过度消费。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随意做借贷担保人,更不要随意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

特别提醒:

尤其是大一新生刚刚入校,骗子们也开始蠢蠢欲动了,将目标转向新大学生群体。

大一新生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刚刚离开父母,有了一定的可独立支配的金钱。但是,又没有使用金钱的观念和理财能力,很容易成为骗子的猎物,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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