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部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对新冠病*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流行病学调查情况,通告决定,7月10日龙华区进行部分区域核酸检测。区域内人员保持静止状态,根据街道、社区安排有序进行采样。通告有关情况如下:
一、采样开始时间
年7月10日14时开始,各采样点位同步启动区域核酸检测,8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采样范围
主城区(中山、滨海、大同、金贸、金宇、海垦等6个街道)、城西镇。
三、采样点位设置
相关镇街区域核酸检测相关点位详见附表。
四、注意事项
(一)检测区域镇街全员开展核酸检测。检测区域人员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