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我市离岛人员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为防止疫情外溢,确保安全,自年8月7日18时起执行本措施。
一、在海南的人员,如为确诊病例或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接、密接的密接,或在中高风险区的,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规定进行管控。
二、近7天有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的,暂不允许离岛。在严格做好健康管理的前提下,自即日起完成7天风险排查(即7天内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后,经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离岛。
三、无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或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超过7天的,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并完成风险排查后方可离岛。
对拟离岛人员,机场、铁路、港航管理部门要严格验核其防疫行程卡。无法通过手机验核行程卡的老人、小孩,各单位应在查验时提供手工登记渠道,便捷老人、小孩等人群便利通行。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7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核:章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