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据“长沙晚报”及市民自主报告,1名长兴籍人员许某某赴长沙出差,于18日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管理,于23日在当地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具体情况如下:
10月17日从南京禄口机场乘航班MU于15:20抵达长沙*花机场,后乘坐出租车于16:03到达华良华天假日酒店;
10月17日16:12乘网约车(湘ADX)于17:03到达九龙仓长沙国金中心逛街,18:00在国金中心3楼湘春酒家就餐;19:50乘出租车(湘AX35F5)回华良华天假日酒店,后未再外出;
10月18日7:50-8:05在酒店三楼自助餐厅就餐,餐后与蒋某某(长沙县前期通报确诊病例)乘坐同一大巴车(湘AD)前往*花工业园3家洗涤公司参观,9:09在长沙县*花工业园下车,参观湖南义泽洗涤有限公司,之后跟随大巴(湘AD)9:40到达湖南宏威洗涤有限公司参观,10:10到达长沙正*洗涤有限公司参观;11:20回到华良华天假日酒店,酒店二楼用餐后回房间休息;15:00从负一楼车库出酒店,15:29乘坐网约车(湘AB91Z3)到长沙火车站附近,16:17乘地铁2号线,16:32到橘子洲游玩;
10月18日17:14乘网约车(湘AW02U5)离开橘子洲,17:29至岳麓区渔人码头瞿记虾尾就餐;20:25乘网约车(湘ADE)回华良华天假日酒店,之后纳入集中隔离管理。
10月23日22:30,经长沙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阳性,即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经调查显示:许某某已全程接种新冠病*疫苗,赴长沙前14天内均未离开过湖州市。另1名同行人员新冠核酸结果均为阴性,已被判定为密接在当地隔离。
目前,我县已根据国家和省市防控要求,对其在长相关人员和场所进行调查处置,相关人员和场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县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