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广播电视台
年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海口广播电视台属于海口市财*全额经费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18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符合招聘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5名,记者、编辑(编导)岗位4名,新媒体岗位2名,制作播控技术岗位1名。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对象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
1、播音主持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证书;
(4)在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中口试成绩达到A级;
(5)有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3年以上播音主持从业经历;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记者、编辑(编导)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过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有编辑、记者上岗资格证书;
(4)有在地市级以上媒体行业3年以上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5)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专业设备独立完成节目采编工作;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新媒体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2年以上新媒体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4)具有开发、策划、运营和管理新媒体平台的能力;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制作播控技术岗位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3年以上制作、播控技术岗位工作的从业经历;
(4)能熟练掌握并操作制作、播控技术岗位所需的各种专业技能;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除以上规定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违反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