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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15 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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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4种情况需延缓和不建议接种新冠病*疫苗第2剂次!河北省疾控中心最新解答

目前,我省正处于新冠病*疫苗第2剂次接种的关键阶段。那哪些情况下需延缓和不建议接种第2剂次呢?针对公众的疑问,省疾控中心专家进行了详细解答。

“按时完成新冠病*疫苗接种,是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省疾控中心呼吁公众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出现以下4种情况,需延缓和不建议接种第2剂次。其具体为:

赶上慢性病发作或者患上了感冒、疱疹等急性疾病。对于这类情况,应该首先对疾病加以控制、治疗,等发作期过了或者慢性病控制稳定了,可以继续接种第2剂次。

接种第1剂次后,出现较为严重的过敏反应。接种第1剂次后,如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或者出现其他属于接种禁忌的情况,第2剂次就不建议接种了。

接种第1剂次后,被狗咬伤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接种第1剂次后,如出现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疫苗的接种间隔。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中还明确指出:在接种后发现怀孕或在不知道已经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也就是不必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建议暂缓接种第2剂次新冠病*疫苗,等分娩以后或者哺乳期结束再考虑接种。

此外,专家提醒,新冠病*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主要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无需特殊处理,第2剂次也可以照常接种。

针对公众不能按时到同一地区同一接种点接种第2剂次疫苗的情况,专家提醒,需接种第2剂次新冠病*疫苗的,原则上仍在原接种机构接种。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凭第1针的接种记录,按照间隔时间要求到其他接种点接种。

那接种第2剂次新冠病*疫苗可以混打吗?对此,专家解释,根据《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目前新冠病*灭活疫苗完成全程免疫需接种2剂次,重组新冠病*疫苗(CHO细胞)需接种3剂次。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同厂家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如何查询个人疫苗接种的信息?省疾控中心提醒,公众可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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