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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反映,近期海口不少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商品房项目存在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一现象,《通知》明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因办理抵押、抵工程款等原因尚未对外公开销售的房源情况须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知》还明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购房人预订商品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预订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应当及时公开销售。如被查实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的开发企业,海口住建局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关停网签备案等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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