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之口罩篇
售卖“三无口罩”,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处罚!
-01-:45:51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嫌销售“三无口罩”的百广堂世贸西分店进行检查,对涉案产品进行查封,对该药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
据介绍,1月22日下午,有群众举报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世贸西路分店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行动,立即派辖区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经检查群众举报的口罩已销售完,但现场检查发现有另一款“三无口罩”在销售,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药店立即停止销售,将“三无口罩”下架封存,并将检查情况立即报告。随后执法人员在该药店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三无口罩”的来源地水产码头批发市场,但售卖这些“三无口罩”的商店均已关门。
据悉,该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工作,1月22日就发布了《海口市价格行为提醒书》,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市局*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管组、药品监管组、价格监管组和舆情处置组四个工作小组,并连夜拟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五个一”工作机制抓落实,围绕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监管、药品和防护产品质量监管、防护产品价格监管这三大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海南人民和来琼游客健康安全。(通讯员:宋威)
-01-:43:45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月23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人在微博上反映N95口罩卖38元/只价格贵的情况,“声称监管在哪?”该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微博评论区留言,没有得到回应,晚上21:00与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并将该情况予以反馈,加区局积极联系所反映的连锁药店负责人,于24日早8:00将连锁药店负责人约谈到该局,同时部署所辖各分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经查,该药店收到总店的口罩后,在没有总店定价前,按照建议零售价38元/只销售了2个,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退还多收价款3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元、责令整改的行*处罚。
同时,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再次通过药店负责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张永红)
-01-:25:34
据新华社,记者24日了解到,因销售“三无口罩”,海口市一药店近日被该市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并立案查处。据介绍,被查处的药店为百广堂世贸西路分店,接到市民举报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辖区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当场责令立即停止销售问题口罩,下架封存。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已联合约谈全省40多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要求口罩等相关防疫产品保质保供稳价,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惩并曝光。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查扣一次性口罩个立案3起
尚一网讯(通讯员左晶晶沈汇琴)为进一步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确保口罩销售市场平稳有序,二十九至腊月三十(1月23日-24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城区口罩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药店20家,现场查扣涉嫌无中文标识一次性口罩个,立案3起。
执法人员针对网络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对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常德荷花路分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涉嫌违反商品明码标价规定及销售“三无”产品。
执法人员对常德市武陵区金城大药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在销售绿爽舒适防护口罩的过程中,涉嫌存在不明码标价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且该药房不能提供该批次口罩进货凭证与进货价格,经和同类型产品价格比对,其涉嫌存在疫情防治时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谋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常德市武陵区亦民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识的一次性口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现场库存的个无中文标识的一次性口罩进行扣押。
温州有药店擅自提高口罩售价,市场监管找上门
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01-:30钱江报系有限公司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汪子芳通讯员应金存季叶庭
1月23日晚上9时30分,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通报,称辖区矮凳桥有药店在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期间,擅自提高口罩售价,涉嫌利用特殊时期哄抬物价。
鹿城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处置。
当晚10时,执法人员赶到事发地,对经营单位温州市某药房实施检查,现场未发现在售的一次性口罩及库存。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将原售价10元/包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提高为20元/包,共销售了10包,销售收入元。目前,这一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在此,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辖区所有口罩、消*液、耳温枪等与疫情防控物资相关的经营单位,切勿在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期间利用防控物资供不应求的严峻局面,擅自哄抬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价格,在销售上述物资时,务必做到明码标价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如存在哄抬物价行为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不贷。
同时,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市民,如在购买上述物资时发现有经营户没有明码标价,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对外销售的,请及时拨打或者进行投诉举报。
哄抬口罩价格一盒元北京市场监管出手严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月23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右安门附近一药店销售的N95型口罩远超市场价格,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药店检查。
经查,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3M防霾口罩CNN95呼吸阀防沙尘口罩防雾霾(头戴式)口罩(10只/盒),销售价格每盒元,网络售价仅元。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进货票据,且无法说明产品的进货价格。
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同时依据该条款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的行*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冀岩1月24日下午表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有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对口罩、消*液等疫情防控商品加强价格监管。目前,我市防控药品、防护用品价格基本稳定。
冀岩表示,疫情防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结合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舆情热点,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对利用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