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中、高风险区的通报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对我市疫情进行研判,自年7月16日24时起,对我市中、高风险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海甸岛人民西里80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采取管控措施: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二、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一西路以北、海甸三西路以南的合围区域(除高风险区外)及海口湾6号驿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采取防范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海口市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海口市高中低风险区一览表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7月16日
来源海口发布
编辑曾佳佳
流程编辑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