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东方市
部分公共交通运力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省内道路客运服务的通知》(琼肺炎指函〔〕54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为方便广大市民旅客出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东方市定于年9月9日12:00起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公交线路、城乡公交线路、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
乘客乘车须扫地点码,出示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群体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城市公交线路发班时间:早上7:00至18:00(每隔30分钟一班)。
(二)城乡公交线路发班时间:早上8:00至18:00(每隔1小时一班)。
二、东方-海口客运班线恢复运营
(一)东方汽车站发班时间:9:20、10:20;海口西站发班时间:14:30、15:30。
(二)客座率:75%。
(三)乘车条件: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须测体温,扫地点码,出示身份证明、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其他条件:将根据海口、东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适时调整。除此之外,广大群众仍需遵守海口及东方地区各项防疫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自年9月11日00:00起,“东方汽车站-海口美兰机场”点对点专线停止运营。
(二)各运输企业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各项要求,做好客运场站、车辆消毒通风、司乘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及信息登记、客座率分区分级管控等防疫措施,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特此通告
东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9日
来源:海南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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