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海口110亩居住用地转让,起价65亿元
TUhjnbcbe - 2024/7/9 16:55:00

据海南日报10月9日消息,海口市云龙镇云龙产业园一宗.73平方米(约.76亩)居住用地,以.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3.91亿元!

资料显示,挂牌宗地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8月10日,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第号,根据规划,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40%。同时,本项目宗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受让方应在按现状交付土地后3个月内动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项目开发报建相关手续,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该宗地自交付之日起一年后,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由海口市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此外,本次挂牌转让的宗地内,须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社区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不小于㎡)、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建筑面积不小于㎡)、便利店、餐饮服务等设施各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并于项目竣工验收一年内无偿移交给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本项目应执行海南省有关装配式建筑规定,成交后,受让方开发须符合土地规划和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地块的用途和性质。

挂牌宗地实拍

另据海南产权交易网资料,该宗地的转让方系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而该宗地已于年被抵押给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转让方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已达成解除抵押协议,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竞得土地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让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示意图

公告要求,受让方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发布的“年中国房地产前60强”企业,并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竞买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累计超过20万平方米的国际社区项目的建设管理成熟经验(提供项目相关报建审批、外籍人士购买凭证及国际社区配套标准等作为证明材料)

(2)具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开发经验并有项目获得过德国被动房研究所(简称“PHI”)被动房建筑认证(提供项目规划报建或竣工验收等作为证明材料)。

3、意向受让方应满足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净负债率不大于%及现金短债比不小于1.0倍。(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核对)。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1
查看完整版本: 海口110亩居住用地转让,起价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