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别人转账失误,银行卡里多出一笔钱,是飞来横财吗?因服务员上错菜,美味突如其来,可以白吃吗?在路上不小心捡到钱或者手机,可以直接拿走吗……这世上真的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换言之,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通过造成他人损失而取得的不当利益。受到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但对于不当得利的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基于现实需求同样作出人性化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例如给救助自己生命的人表示的感谢费,给媒人所支付的报酬,民间正常的礼尚往来);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为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海南特区报“律师来了”第8场活动主要围绕着不当得利方面的法律问题展开。如果您对有关法律法规有疑问或者如果您在平时遇到其他维权的法律难题均可到现场进行咨询。
活动时间:11月21日(周日)上午9时至11时
活动地点:海口南海大道华庭路四季华庭·阳光华府小区广场
交通指南
市民们可搭乘9路、14路、35路区间、18路、14路、53路、58路、59路、64路、86路公交到“高铁城西站”下车,再步行1.1公里。
届时
有相关法律问题的读者及市民
都可以到场咨询
律师团队将耐心
为市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
若不方便到场咨询的市民
可通过拨打本报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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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电子邮件至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