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海南省海口市*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确海口16个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基本租金标准分为每月每平方米6.5元、7.5元、8元、8.5元四个档次。
海口市表示,上述16个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是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府〔〕31号)的规定,在对各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的。界定的每平方米指建筑面积,包括公共分摊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上述标准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由海口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市场租金水平等重新核定租金标准并公布施行。海口市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通过集中新建或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以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根据《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府定价管理。按低于或等于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同地段(片区)、同类型的普通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水平,结合海口经济发展状况和承租人支付住房租金能力等因素确定。
海口市*府表示,上述租金标准于年1月26日经市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司法局法核后对外公布执行。此前,该租金标准已于年11月17-20日分别征求了海口各区*府、市民*局等9个部门的意见,并于11月28日-12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过程中已采纳的部分反馈意见。
海口市在年3月20日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年修订)》。海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制度,包括了海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放租赁补贴等。
申请人家庭可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计算公式为:可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海口公布的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口数。
每个申请人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处)公共租赁住房。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根据配租房源套型建筑面积情况,经征求申请人同意后,安排2个或2个以上单身居民申请人共同承租一套(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原租住的单位公有住房或直管公房应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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