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儋州人员防疫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动态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万宁市、海口市、三亚市来(返)儋州人员的防疫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7天内有万宁市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儋州。
二、9月9日以来(含)有万宁市旅居史、且现已在儋州辖区内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实行居家隔离7天,落实“七天五检”核酸检测(第1、2、3、5、7天上门采样,单人单管)。居家隔离结束前不得离儋。
三、7日内有万宁市但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保供车辆司乘人员,有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儋州“点对点”运输。
四、9月16日以来(含)有海口市海府路南亚广场、蓝天路兴湖半岛酒店、南宝路人人捞火锅店、名门广场旁吕记香(海南粉店)、蓝天路国瑞兴酒业旅居史的人员,到儋后应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5天,第1、3、5天各一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采样点采样,并主动向采样人员报告旅居史,落实单人单管采样,其余时间不得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前不得离儋。
五、7天内有三亚市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需返校的学生),返程前须向三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后,持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健康码绿码的,允许“点对点”闭环返程。返程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六、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医院,做好登记,并“点对点”转运。
各镇(办事处)和全市各单位立即组织网格化排查和主动摸排,对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阻击疫情需要全体群众的共同努力,请广大群众朋友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市级疫情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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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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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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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