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科工信局、财*局联合印发《海口市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记者刘兵)
揭榜挂帅制项目发榜方主要为企业、市(区)*府及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揭榜挂帅制项目揭榜方为市内外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创新联合体(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存在关联关系)。
《方案》就资金补助规定,企业为发榜方的,单个揭榜挂帅制项目科研投入总额在万元以上,市财*资金按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30%给予发榜方资金补助,最高万元。市(区)*府及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为发榜方的,单个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研投入总额在万元以上,市、区财*资金按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给予发榜方全额补助,最高万元。市、区联合作为发榜方的项目,市、区对补助金额的分担比例按照45:55比例进行分担。
《方案》要求,要围绕“十四五”海口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的技术创新模式;组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团队揭榜攻关,突出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问题;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和企业急需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优势产品,做强一批优势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方案》明确,揭榜挂帅制项目重点聚焦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热带高效农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海洋经济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优先支持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技术攻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newmedia
xxcb.c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内容;yuanshipeng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