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
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4日
儋州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外
来(返)儋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以及“对物要保通保畅、保供稳价”的要求,统筹做好儋州市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在保持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等物资运输畅通的基础上,儋州市将进一步加强跨市县流动管理,严格开展省内外各市县来(返)儋人员查验工作。
一、通信行程卡无“1+5”(即三亚、陵水、东方、万宁、乐东、临高)市县行程轨迹且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物流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在防疫检查点经常规防疫检查,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扫完地点码后予以保障通行。
二、持有《通行证》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进入中、高风险区从事运输作业,可在洋浦凯森物流仓库、儋州邮*和圆通速递接驳站卸装货并转运。特殊情况请咨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三、通信行程卡上有“1+5”市县行程轨迹且持有《通行证》的货运司乘人员,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有效期48小时),抗原检测结果由司机本人拍照留存,照片应清晰显示检测时间、检查点地址、身份证、驾驶证及抗原检测结果。如发现抗原检测呈阳性原地就地隔离,并由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经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放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则按阳性感染者处置。
四、继续暂停省际、市际、县际客运、县域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业务,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市。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9日
琼海
关于有序递次调整
来(返)琼海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通告年第55号)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琼海市决定调整海口、临高来(返)琼海人员查验措施,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9月3日10时起,将《琼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来(返)琼海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通告年第49号)》中海口、临高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防控措施调整为在卡口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琼海。进入琼海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9月3日
琼海市关于进一步
加强外地来(返)琼海
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通告年第49号)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减少非必要流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琼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南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琼海。一经发现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的规定进行管控。
二、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琼海。
三、7日内有陵水、东方、临高、万宁、海口、澄迈等6个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琼海前7天5检(近3天每天要有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且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予以放行。进入琼海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7日内有定安、五指山、昌江、文昌、琼中、保亭、屯昌、白沙、三沙等9个市县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琼海。进入琼海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
五、7日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琼海。进入琼海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
琼海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8日
文昌
省内各市县来(返)文昌人员查验工作通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来(返)文昌市的人员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省内各市县来(返)文昌人员查验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文昌。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进入文昌市,进入前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进入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通过通行申报系统进行申请(详见下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文昌(本通告发布之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符合新通告条件者可根据本通告要求重新申请,已申请且符合条件者无需再申请)。
四、货车及司乘人员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确保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的紧急通知》(琼肺炎指函〔〕50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通告自年9月5日10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9月5日
临高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优化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临通告年第号)
为落实海南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市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巩固临高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成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解除临高县静态管理措施,逐步恢复社会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有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临高,确需来临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有省内涉疫市县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临高县,进入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无疫区市县旅居史人员,在提供进入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临高县,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省外来(返)临高人员,在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放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将按照规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进入临高县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并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省外人员入岛后在其他市县停留满3天的,按照省内人员来(返)临高的*策执行,不满3天的,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按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进出临高县域的各防疫检查点及与儋州、澄迈地界接壤的防疫检查点、新盈镇原管控区各防疫检查点保持不变,县域内人员、车辆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通行。各村、社区按照“无疫村(社区)”创建要求,在入村(社区)通道处设立的24小时防疫检查点,落实进入本村的人员扫地点码、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证明等措施,防疫检查点不得影响乡村干道通行。
六、离开临高的人员要先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在满足相应通行条件后出行,原则上,当日离开临高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在签订承诺书后当日返回临高。为了方便群众进出临高,进出临高人员须先登陆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