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海口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保持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3月1日,海口市人民*府发布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期间海口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决定在消博会期间对海口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府指导价管理。
01
*府指导价管理时间
年4月9日—17日(共9天),消博会结束后自动解除。
02
*府指导价管理范围
包括海口市辖区内旅游饭店(涵盖酒店、宾馆、民宿、社会旅馆、旅租等住宿业态)的客房价格。旅游饭店客房交易包括线上、线下所有渠道。
03
*府指导价采用最高限价方式
在实施*府指导价期间,全市所有旅游饭店客房实际交易价格,
最高涨幅不得超过首届消博会期间旅游饭店同等房型实际交易价格的20%。
年6月1日以后新开业的旅游饭店,应当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水平,确定*府指导价。
海口市各旅游饭店应按规定制定第二届消博会期间标准间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并以首届消博会期间(年5月5日—12日)旅游饭店同等房型的实际交易价格的缴费账单作为佐证材料,填写《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年3月11日前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备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