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8月27日电(宋彤桐)8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为帮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渡过难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府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稳岗扩就业的*策,已缓缴社会保险费3.9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37亿元、减免工伤和失业保险费5.1亿元,开展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和农民工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有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面对新一轮突如其来的疫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反应,按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齐心战疫,共克时艰。
一是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延期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因实施静态管控,8月份无法正常申报及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9月30日前申报缴纳8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畅通“网上办”“掌上办”多个线上办理服务渠道,引导群众尽量选择线上办理业务,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除按照年6月10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56号)文件已经纳入缓缴范围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也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保费;并放宽缓缴的补缴期限至年12月底。
三是开展第二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截至8月22日,今年全省第一批次稳岗返还累计发放资金3.37亿元,惠及5.35万户参保单位、稳定72.4万个就业岗位。全省第二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0.53亿元已到位,发放工作即将在本月底陆续开展,预计将会再惠及1.1万户参保单位、稳定12万个就业岗位。
四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8月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厅、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截至8月25日,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57.5万元,惠及家企业。
五是支持各市县开发乡村疫情防控公益岗位,每个村委会(行*村)开发乡村疫情防控公益岗位不多于2个,用于加强镇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工作,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市县可适当增加岗位数量。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就业帮扶公益专岗有关标准执行。
六是提供便民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开展线上招聘,依托全省33个就业驿站发布岗位信息1.8万余条;运用“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为多名应届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送等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就业服务“不断线”。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密切跟踪各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因疫情等阶段性因素造成的暂时困难,减缓此轮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冲击,最大限度保市场主体保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