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府
关于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策的规定,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府决定对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二、征收范围:桂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拟用地位于我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境内,东至原琼山区环卫局办公室围墙,南至琼桂路,西至中山南路,北至美舍河,占地面积约4.27亩。(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三、征收部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