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举报《IT时代周刊》:报道恶意侵犯阿里商誉
闽南8月8日讯 8月7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公关总监颜乔在其经认证的个人新浪微博上称,就阿里巴巴集团长期遭受《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站IT商业舆论胁迫及恶意侵害商誉一事,阿里集团已于今日向国家有关部门实名举报。这是即将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团20天内第二次就媒体报道发表声明。 对此,7日晚间,《IT时代周刊》发布声明称,无法分辨博文真假,未收到阿里巴巴官方通知,且博文中所述均为子虚乌有。阿里:20天两次发声明 7月18日,阿里集团官方微博曾发通报,称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巴巴遭有组织的舆论敲诈,有机构要求阿里出资30万美元买断有关阿里的负面研究报告,杭州警方已接受公司报案,相关资料已移交警方。 阿里集团当时称,所谓负面研究报告以国内某周刊及某些自媒体人士对该公司的报道为主体,但阿里未透露某周刊的具体名称。 声明发表不过20天,阿里再次出手。颜乔8月7日发出的长微博,标题即为实名举报:某周刊即《IT时代周刊》。他表示,《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站IT商业长期以来以报道为名,对阿里集团进行高频次的舆论胁迫,多次直接或暗示阿里应和其保持密切的业务关系,其下属站经营人员曾直接和阿里人士接触,并提出不当诉求。阿里已经取证并转交相关机构调查核实。 颜乔称,据不完全统计,仅《IT时代周刊》杂志本身,2010年至今针对阿里恶意侵犯商誉的文章有80余篇,其中封面报道5篇,内容从未采访阿里集团。5年来,《IT时代周刊》下属站涉及阿里的负面报道千余篇、数百万字,上述内容从未对阿里方面进行采访,亦无明确信源。周刊:将起诉阿里公关总监 从多个渠道获悉,阿里所称相关部门为媒体的主管部门。 《IT时代周刊》社长曹健昨日未接听。 昨晚9点多,《IT时代周刊》发布声明表示,从未授权任何人、任何机构代表本刊与阿里巴巴集团进行保持密切业务关系之行为,博文中所谓的不当诉求,纯属子虚乌有。 对于博文中所列举的恶意报道,《IT时代周刊》表示,对于想了解真相的人,建议翻阅周刊,或去官方站阅读原文,并表示将于近日向法院对阿里公关总监颜乔提起法律诉讼,同时,将正式致函阿里巴巴集团,以了解是否授权发表该博文。背景2012年双方曾交恶 《IT时代周刊》创建于2001年,根据其站信息,杂志在2004年印刷量已达12万册,并覆盖全国各大城市,集中于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经济发达区域。 这不是阿里和《IT时代周刊》的首次交恶。2012年,阿里集团首席市场官王帅也曾发微博称,淘宝拒绝了《IT时代周刊》8年多广告要求,享受了长达8年的揭黑式报道待遇。IT圈子里和我们一样有过类似遭遇的企业还有不少,这是公开的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