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6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整理如下: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限流孔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限流孔板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海南昌江3、4号机组限流孔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限流孔板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厂址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53′20″~°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限流孔板设备_设备数量:规范级限流孔板台套,非规范级限流孔板台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G《限流孔板技术规格书》
2.5交货地点
DDP至海南昌江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3#机组设备到货时间.11.30,4#机组设备到货时间.09.30;
3#机组临时替代环板到货时间.08.31,4#机组临时替代环板到货时间.06.30。
2.7质量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其中,规范级法兰作为分包采购的,分包商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要求。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2-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限流孔板设备采购售价:.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年07月02日15时00分—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